香港公司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 首 页 >> 新闻中心 >> 公司新闻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企业名称:

东莞市智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手机:13922531846

邮箱:funly88@163.com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口92号1215室

网址 :  www.zgzhicheng.cn  


专利申请不予受理这是什么原因?

发布日期:2023-10-09 00:00:00 作者: 点击:


哪些情况下专利申请不予受理?

 《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 专利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无附图)或者权利要求书的,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简要说明的。


  (二)未使用中文的。


  (三)不符合本细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


  (四)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或者缺少地址的。


  (五)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或者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的。


  (六)专利申请类别(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不明确或者难以确定的。

专利申请

哪些情况下专利申请不予受理


  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递交的申请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包括专利申请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含附图)和权利要求书或者递交的申请外观设计申请,应当包括专利申请请求书、外观设计图片或者照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现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申请不予受理:


  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缺少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无附图)和权利要求书,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缺少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的。


  二、没有使用中文的。


  三、各类申请文件没有按照规定打印、印刷、书写、附图没有按照绘制图形的要求绘制的。


  四、没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要求用阿拉伯数字编顺序号的。


  五、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及地址的。


  六、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的。


  七、专利申请的类别(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不明确或者难以确定的。


 

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递交申请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应当包括专利申请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含附图)和权利要求书。


相关标签:东莞专利申请,东莞商标注册,香港公司注册

最近浏览:

yy1.png

联系人:王先生        

手机:13922531846

邮箱:funly88@163.com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口92号1215室 

扫一扫立即咨询

ewm2.png

© 2024 上东莞市至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 139-2253-1846 粤ICP备19058093号 网站地图

一站式知识产权代理业务  |  版权注册代理  |  商标注册代理  |  公司注册代理

在线客服
分享
欢迎给我们留言
请在此输入留言内容,我们会尽快与您联系。
姓名
联系人
电话
座机/手机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