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商标应具备的特征是什么?至诚知识产权代理为您解答:作为商标应具备的三个基本特征是显著性、商业性和专有性。
(1)显著性。显著性是指商标能够起到区别作用的特性。商标就是区别商品来源或服务提供者的标志,所谓标志就是标明一种特征的记号,既为记号就应当是便于识别的。如我们常见的安全标志、交通标志等,都具有简洁、明了便于识别的特点,这种便于识别的特点就是标志的显著性。商标作为一种标志必须具备显著性。
(2)商业性。商业性是指商标是使用在商业活动中的标志,如交通标志,安全标志虽然也是标志,但由于其不是商业活动中使用的标志,所以它不具有商标的性质。
(3)专有性。专有性是指商标是由专一的企业所使用。有些标志虽然也是用在商业活动中,但由于不是专一的企业所使用,因而不能区别商品的来源,所以不属于商标。如农药商品上的剧毒标志,精密仪器的防潮标志等,虽然是属于在商业活动中使用的标志,却不属于商标。因为这些标志是企业公用的,同样不具备区别商品来源的功能。
所以,只有当一个标志同时具备以上三个特征,才能视作是商标。如需买商标可到我们至诚知识产权代理公司,誉诚知识产权的专业团队将为您的知识产权保护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