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对知识产权这一方面的看重,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商标注册这一方面的重要性。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品牌和服务与其他经营的标记,显示了商品的与众不同,同时商标也是一个企业无形的价值,起到一个对企业产品宣传的作用,也在绝大程度上保证了企业的利益。那么我们在注册商标时又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东莞市至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提醒您在商标注册时的有关禁忌在商标法中,有如下规定
1.下列标志,在商标法中规定不得作为商标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九) 比较有名的旅游地也不能用于商标注册
2.未经过使用而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缺乏显著特征的。
3.禁止使用复制或模仿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
4.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在商品、商品包装、容器上,也不得用于广告宣传、展览和其他商业活动中。
在进行商标注册时一定要避免上述标志的产生,顺利的注册到心仪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