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亚非认为,我们的商标法从某种程度上鼓励了“商标客”的投机行为。“我收购的很多国外企业,有的100年前使用的品牌,在中国早就被注册了,想用就要交1000万保护费。”他提出,希望工商总局能安排特殊的商标并存性审查机制。
关于东莞专利申请商标法。“我们国家的商标法,采用了申请在先原则,谁先申请、谁先注册,商标所有权就归谁,”袁亚非说,“所以我们国家有一批专门注册别人商标的‘商标客’,他们不用这个商标,只埋伏在那儿,靠这个来打官司,投机赚钱。”
东莞商标注册所有权应注册在先还是使用在先?刘玉亭回应,“新的商标法刚刚修改过,修改时我们了解到,绝大多数国家用的是注册在先,也有一些国家是使用在先兼顾注册在先。”他表示,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也将兼顾使用在先,“再修改商标法时,会把委员们的建议积极认真地向立法机构反映。”
回应:商标所有权将兼顾使用在先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先给出了一组数字:去年全年,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287.6万件,比前年增长了25.85%,《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是在2008年出台的,去年是2008年的4.2倍。到去年年底,我国商标累计申请量1800多万件,累计注册量1200多万件。“说我们是商标大国,名符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