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画室的使用规定
发布日期:2019-04-18 作者: 点击:
新疆画室的使用规定
为了确保画室使用效益,确保教学设备.设施的养护工作到位,教,学人员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室内教学用品的使用由教务科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借用教室及其它设备、画具等必须经教务科或管理人员同意。
2、禁止外来人员和校内与美术教学活动无关的人员到室内学习、画画,或动用室内备品。
3、到画室教学及学习人员必须爱护室内的一切设备、设施,不许在墙壁上乱涂乱画,不得跳窗到楼顶画画、玩耍和张望,并积极保持室内卫生、秩序。
4、学生按规定时间到画室学习,下个班级学生验收上个班级同学的使用画具的情况,画室的使用严格按照《画室的使用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