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处理时,不同类别的处理方式也有所不同,具体方式如下:
1、感染性废物,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包括: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棉签、纱布、废弃的被服、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等。
(2)隔离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医用垃圾。
(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废弃的血液、血清等。
(4)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
对这类医疗废物进行处理时,无利用价值的可燃性污物,采用焚烧处理,非可燃性污物,先消毒,后再分别处理。使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和输血器,引流袋物品必须就地消毒毁形,明确没有污染的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不需浸泡消毒,只要毁形即可回收。
2、病理性废物,包括:
(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2)病理切片后废弃物的人体组织、病理蜡块等。
这类医疗废物采用焚烧的方式处理。
3、损伤性废物,包括:
(1)医用针头、缝合针;
(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
(3)载破片、玻璃试管等。
这类医疗废物在处理时采用焚化或消毒后填埋的方式。
4、药物性废物,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包括:
(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的药品等。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致癌性药物、可疑性致癌性药物,免疫仰制剂。
(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这类医疗废物,过期产品返还供应商,否则焚化处理,也可封存后填埋。玻璃可先碎后与锋利物一起处理。
5、化学性废物,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主要有:
(1)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
(2)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
(3)废弃的汞温度计。
这类医疗废物可返还给供应商,有毒性的焚烧,无毒性可填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