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控制污染,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的排放控制和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国家新近颁布了几项污水处理Z新标准。
1、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锡、锑、汞采选及冶炼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对重点区域规定了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锡、锑、汞采选及冶炼工业企业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锡、锑、汞采选及冶炼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企业直接或间接向其法定边界外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具体锡、锑、汞工业企业污水处理Z新标准内容。
2、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制革及毛皮加工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对重点区域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制革及毛皮加工企业排放大气污染物(含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制革及毛皮加工企业新建企业自2014年3月1日起,现有企业自2014年7月1日起,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关规定。
具体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企业江西污水处理Z新标准内容。
3、柠檬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为了加强对柠檬酸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的控制和管理,规范柠檬酸工业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修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柠檬酸工业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为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柠檬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430-2004)废止。
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企业直接或间接向其法定边界外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具体柠檬酸工业企业污水处理Z新标准内容。
4、缫丝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为促进缫丝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缫丝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缫丝工业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按本标准执行,不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企业直接或间接向其法定边界外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