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性网络服务的三大特征
发布日期:2020-09-24 00:00 来源:http://218.4.132.130:8182 点击:
基础性网络服务的三大特征
所谓的“基础性网络服务”,其特点在于服务的“基础性”,笔者认为总体上表现在三个方面:
1. 针对不特定用户或场景提供无差别技术服务
一般的网络服务总是能够辨识出特定的用户群体以及应用场景的,例如视频聚合网站,服务的对象都是视频制作者和上传者,业务场景也是围绕视频的在线传播。而基础性网络服务面向不特定的用户和不特定的场景,例如立法中规定的接入服务和缓存服务,不会因为接入或者缓存的是视频还是其他信息而有所区别,用户可以基于这些服务开展其他任何类型的互联网增值业务,所以“一般网络服务”和“基础性网络服务”之间是一种“上下级”关系:
网经社张延来:基础性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特征与责任认定
典型的基础性网络服务包括云计算(云服务器)服务、域名注册解析服务、数据传输通道服务、模块化编程服务、区块链构建服务等。这些服务本身具有高度的技术中立属性,不做区分的向各类一般网络服务提供基础支撑。
有人会问,那么像tcp/ip协议这一类的网络技术跟基础性网络服务之间有何区别呢,笔者认为,底层网络技术是网络世界得以存在的基本要素,它们不属于服务,而只是单纯的技术方案。可以把底层网络技术理解为钢筋水泥,基础性网络服务理解为道路、桥梁、电网和煤气管道,前者是基本要素,后者是基础性服务。
2. 不直接接触第三方信息(内容)
基础性网络服务不直接接触第三方信息,这里所谓的“不直接接触”并非指看不到,而是指基于技术或者商业上的原因,无法通过基础性网络服务本身直接控制、排查、处理第三方内容,例如区块链就是典型的由于技术原因无法接触内容的基础性网络服务,如果第三方将侵权内容放到某一条区块链上,区块链运营者无法对这些内容进行处理,因为内容一旦上链就会分布式存储在各个节点上,要经过共识机制才能处理,无法由某一个主体单独进行处理。石家庄网络服务公司
再比如云计算(云服务器)服务,就是典型的基于商业模式要求使得其不能接触第三方内容。尽管第三方以付费的形式“租用”了云服务器空间,但这个空间的目的不是单纯的用于存储,而是作为服务器向终端用户提供内容(服务),因此云服务器在商业上具有很高的私密性要求,只能由第三方自行支配,其才敢于放心的把各种利益攸关的信息和服务搭建在云服务器上,就像在银行里租用了保险箱一样,银行虽然有能力打开保险箱但却不能这么做,否则就失去了保险箱的商业价值,云计算服务提供者同样如此,如果去查看租用的云服务器里的内容,则第三方宁肯自行购买设备和技术搭建服务器,云计算领域的信任基础将荡然无存,整个行业也就消亡了(试想一下一个p2p公司能允许自己的云计算服务提供者查看自己的业务数据吗?)。
3. 无法定点清除侵权信息(内容)
由于上述技术或者商业原因,导致基础性网络服务提供者无法直接接触第三方内容,这同时也带来侵权责任意义上的一个处理能力问题,就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无法针对侵权内容做“定点清除”。
无论是《侵权责任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电子商务法》还是相关司法解释,所有跟避风港有关的规定,其中核心的处理措施都是删除或者屏蔽侵权内容(链接),只有严重情况下才可以考虑停止服务,为此立法还要求权利人在投诉时提供侵权内容的位置,以便网络服务提供者处理,否则可能视为“不合格通知”,而这个要求对于基础性网络服务提供者而言是无法做到的。
如前所述,云计算公司不能查看和处理第三方租用的云服务器里的内容,怎样屏蔽和删除链接呢,区块链运营公司如果想删除某一条信息,恐怕要攻破0.51的节点或者做到等同效果才有可能。